但会上,一位县委书记坦言,安全监管很专业,除了个别主要领导从安全战线出身,我们大部分人并不能看清楚其中门道。
所以我的想法是,贯彻大国的国际发展战略,主要是在国际问题上要统一,要一致对外。在2月14日举行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5年年会上,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应该把河北这些金属烧煤的干掉,在沿海一带直接进口煤,然后用来发电。
包括租赁,包括金融手段,包括长期合同。这样北京周边的这些高耗煤的都干掉,但是保持一定的煤的生产能力,煤矿别关,保持通电,一旦国际上出现问题,马上可以换煤,这个怕什么?所以按照这样的思路,我个人认为,5年之内北京的空气污染一定能治理好以下为演讲实录:李稻葵:我想利用这宝贵的5分钟时间讲两件事:一是理念。一个办法,把河北这些金属烧煤的干掉,在沿海一带直接进口煤,然后用来发电。这一点我非常同意王建刚才的说法,国际的问题我们不仅研究得不够,关注得也不够。大国的发展跟小国完全不一样,根本上讲,我们的一举一动实际上是有国际上、市场上和政治上明确的回馈的
就像博弈论讲的,我们是一个战略行为。这个案例被当地的经济学家认为是最好的法令,是亚当斯密,《国富论》第四章明确的讲的,如果不这么搞的话,英国的海军将没有很好的舰队,将丧失造船能力,这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大国发展战略的案例。此外,资源税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改革问题是扩围,即将水资源等可再生资源也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山西省政府2014年出台的《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显示,山西省当前涉煤收费达4大类27项。根据推算,煤炭资源税率通常在2.8%-3%才能为企业减负,但税率太低不符合国家煤炭资源税改初衷。就目前陕西煤炭行业现状,6%的税率相对过高,会加重企业负担。自此,资源税开始了走走停停的10余年改革,直到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将资源税推向前台,并且首次以最高层级的文件形式将其写入改革计划。
这些收费多属地方行为,且分属不同行政机关收取。因而,结合其他矿产品从价计征改革的进程,尽快制定《矿产资源税法》实有必要。
从1994年1月1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例如,产煤大省(区)内蒙古执行9%煤炭资源税税率。煤炭分析师指出,煤炭资源税改革本质上是要减轻煤企的负担,只有清费做到位才能实现这一目的。高新民同时指出,陕西50%-60%的煤企都处于亏损状态,这个时候不应该加重企业税负。
据了解,在首个煤炭资源税征期,河北省征纳井然有序,纳税人积极响应配合,煤炭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总体运行平稳。陕西煤炭协会理事长高新民表示,在调研的38种煤种中,税费占到成本30%-50%。然而涉煤税费却很难具体统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这些省份煤炭资源税税率的制定,确实是和它们财政税收对于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成正比的。
按照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四中全会又指出,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
实施改革一个月的情况显示,鄂尔多斯(600295,股吧)市、锡林郭勒盟等煤炭主产区企业总体减负。2015年1月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第一个征期,这部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的正式启幕,是资源税改革理念与实践的突破,为下一步从价计征改革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中国整体资源税改革将随之提速。
然而在当下整体资源税改革中,仍面临着法治化的问题。其中,预计2015年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含央企)减负约92亿元,预计锡林郭勒盟等东部地区煤炭企业减负约11亿元。按照清费立税、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将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作为近期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堵住地方乱收费的口子,从而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税的改革实现了资源与价格的挂钩,有利于调节煤炭的过度浪费,也可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从目前来看。河南、安徽等11个省则选用了最低税率2%。一般向开采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
我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其实,在增值税等主要税种改革任务繁重、立法进程缓慢的情况下,资源税立法可以先行启动。
资源税法治化成为期盼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山东省近日也制定下发《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4%。
但目前摆在煤炭资源税改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税费关系的紊乱。与现行的从量计征相比,从价计征从资源品价格变动出发,可以反映资源的内部稀缺性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外部因素,体现税收与资源的直接关系。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随着价格的逐渐提高,从价计征的调控作用体现更加明显,还将会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有效减少煤炭资源开采中的浪费现象。北大法学院教授、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刘剑文认为,此次资源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使资源税征收更合理,更好地调节企业结构、产业结构以及国家经济结构,使企业的税负更加透明。对地方政府来说,偏高的税率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收入紧缺的情况。
相对油气资源,煤炭资源有着特殊性。一边是从价征收的煤炭资源税,一边是持续低迷的行业现状,煤企生存愈发艰难,这使得本出于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目的的煤炭资源税改备受质疑。
这是煤炭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对水资源课税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其征税理念与现行主要针对矿产资源的资源税也不尽相同。
各地反应不同早在2010年,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税收改革已经开始,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从新疆推广到全国。另一方面,煤炭也不同于石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天然气统一定价。
从目前来看,各地实际执行的税率差距颇大。计税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从总体上减轻企业负担。但是,这些收费基金在征收目的、征收对象、征收环节和征收方式等方面和资源税基本相同,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且收入规模远超过资源税收入,造成了资源税费关系的混淆,压缩了资源税改革的空间。经测算,2015年自治区煤炭企业预计减负103亿元以上。
一方面,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超过70%。这就使得对煤炭资源税改的质疑声较多。
此次各个煤炭大省制定的煤炭资源税率是根据当地煤炭行业经营状况提出的,由于当前煤炭行业处于疲软期,各地对于煤炭资源税改也是看法不同。对企业来说,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高税率必然代表着高负担。
汾渭能源煤炭分析师王旭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各个省份煤炭资源税税率的主要决定因素为该省财政对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另外还有煤企的博弈能力。